浅谈注册商标规范使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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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注册商标规范使用条件

作者:大连安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1-24 08:30:36

大连商标注册申请在先原则,也就是说,谁先注册商标,原则上就归谁。商标归谁?谁先注册就归谁!商标归属问题比较复杂,但有一条基本的原则:申请在先原则,也就是说,谁先注册商标,原则上就归谁。有个补充原则:如果是同一天向商标管理部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则受理最先使用商标申请人的注册申请。

在实践中,对申请在先原则也有一些特殊的规定,其中包括:

(1)申请在先原则所指的申请日期,是指当事人向商标管理部门提交有关申请文件的日期。

(2)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分别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的,且同时使用或者均未使用的,各申请人可以在商标管理部门指定的期限内进行协商,如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时,商标管理部门将通过各申请人抽签的方式确定一个申请人,驳回其他人的注册申请。

(3)如果各申请人是同一天申请,但某一申请人享有申请日优先权的,应将申请人享有优先权的日期视为申请日。优先权主要指以下两种情况:

①在国外首次申请的商标在我国申请时,享有优先权。如果申请人就某一商标已在外国首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且在六个月内,申请人就该商标在国内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按照该申请国同我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将申请人在外国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日期,视为申请人向中国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日期。

②在国际展览会上首次使用商标时,享有优先权。如果申请人的商标在我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商品上首次使用该商标,且在六个月内,申请人就该商标在国内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可以将申请人在国际展览会上展出的日期,视为申请人向我国商标管理部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日期。

商标就是公司或企业的重要财产,是区别与其他商品的重要标志,也是用户辨认的最重要方式之一,但是商标的取得必须经过规定程序,这样其他公司才不能侵犯到公司已登记的商标。

商标申请前的查询,是申请大连商标注册的一个重要步骤,其查询结果虽不具备法律效力,但它可使我们商标注册申请人做到心中有数,减少盲目性,故可在大大减少费用开支的同时,争取更多的申请时间。下面跟随公司来了解关于商标查询怎么知道商标是否被注册吧同时商标申请前的查询也是良心商标代理公司和黑心代理的一个重要区别。

有良心的商标代理公司会站在客户的角度,实实在在地告知客户该名字的注册成功率,如成功率太低,会不建议客户注册;但黑心代理则是巴不得客户注册失败,这样后期就可以收取几倍于市场价的驳回复审费用。驳回复审费用那可比注册费用高得多了。黑心代理通常作法是免代理费成本注册或极低价注册,不给客户进行商标前期查询或随便敷衍一下,即使明知注册成功率低也建议客户注册。

已注册商标查询,主要是指商标注册在提交申请前,对自己要注册的商标与已注册商标进行一个商标检索,查询一下自己要注册的商标是否在已注册的商标数据库里存在相同或者类似的情况。这个查询结果的判断取决于商标代理人的专业技能和查询经验。但是在查询的过程中我们要注意的一点是,已注册商标的查询存在一个盲查期,也就是在商标提交注册申请到商标发布公告的期间,这个申请商标是无法查到任何信息的,所以在商标申请后的4-6个月期间可以再进行一次已注册商标查询,保证查询结果的准确性。

商标查询可以自己查,也可以找代理机构查。我们公司建议找商标代理机构查,因为专业商标代理机构查询更全面,查询结果的准确性也会更高一些。同时,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会有专业的顾问对查询的结果进行分析,如果查询结果存在相同或者类似商标,专业顾问会提供注册商标修改意见,保证商标得以成功注册。所以专业代理机构对已注册商标查询,其效果更好些。

1、注册商标规范使用条件:

第一,商标使用的主体必须合法;

第二,使用的商标必须合法;

第三,使用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和范围必须合法。任何要素的缺乏都构成了商标使用的非标准性。

2、未注册商标的标准使用:未注册商标的规范使用,主要是指实际使用的商标必须合法,即不得违反商标法的禁止规定,不得使用与注册商标相类似的商标,否则将构成不规范使用。

3、商标使用不规范的性质:商标使用不规范,违反了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也违背了商标法保护商标专用权的目的。商标的非标准使用不仅包括一般的非标准使用,还包括严重的非标准使用,即商标侵权。

4、注册商标的非规范使用类型:

(1)使用商标的主体是违法的。主要表现如下:

一、企业分立、合并、变更、更名时,其商标权主体相应变更,但未办理商标转让、更名,即商标权主体“不得变更”。

二、企业的形式没有改变,但却自行改变了大连商标注册人的名称,即商标权主体“变更不当”。

三、将注册商标转让他人,以他人名义使用。

(2)使用的商标是非法的。主要表现如下:

一、变更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颜色或者组合,但仍在注册商标上标注的。

二、商标注册有效期届满,原注册人未申请续展,仍继续使用该注册商标并予以标识。

三、广告中商标使用不当。例如,在广告语言中,利用他人的商标来提高自己商标的知名度,或者利用自己的商标来贬低他人的商标。

四、具有纯视觉意义的注册商标(如熊猫图形商标)在实际使用中混淆了具有纯听觉意义的注册商标(如熊猫文字商标),或是具有纯听觉意义的注册商标(如熊猫图形商标)在实际使用中混淆了注册商标与纯视觉意义,造成消费者对注册商标的误认。

五、合并商标的使用不规范。商标合并使用,是指商标注册人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两个以上注册商标的行为。

(3)使用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和范围是违法的。主要表现如下:

一、在核准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以外使用其注册商标,并仍使用注册商标。

二、擅自变更核准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名称,或者实际使用的商品名称模糊、概念不清的。

(4)非法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类型:

一、在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似或相似的文字、图形、颜色或组合。

二、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具有较高声誉的注册商标。

三、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作为商品名的一部分。

四、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在强制注册的商品上使用未注册商标的。

五、申请将一个商业名称注册为另一个人的商业名称并强调该商业名称的使用的行为。

(5)商标使用不规范的后果和责任:一是构成一般违法行为。二是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三是构成商标侵权。在法律责任方面,从轻者将受到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甚至导致商标专用权的丧失;情节严重者一旦构成侵权,不仅要承担行政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责任。

近很多客户在纠结一个问题:先付款?商标申请的时候都会还客户进行签合同-打款-申报。现在很多客户会担心一个问题,收了钱不办事怎么办。对于这个问题,我想在这和大家解释一下,我们这个行业可能有些特殊,对于大连商标注册的服务来说,商标只要申报上去之后就已经受理,商标局也已经把商标申请的费用从我司端口扣除,所以我们需要客户先付款之后再去申报商标。请大家谅解。再者,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对于先开发票还是先付款的顺序问题。是的,在市场上实业一般都是先开票再给钱,当然,这种情况是有的。

但是,我司是要先付款后开票,其原因为:如果贵司给现金,提前可以让相应负责人带着发票过去,付款之后即给发票。但是,如果款么到,发票是不可以给我的哦。每个行业有每个行业的规矩,希望大家可以谅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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